年逾花甲的老林住在臺北市屋齡55年的五層樓公寓,因沒有電梯且須爬五層樓而吃不消,樓梯間管線漏水曾導致鄰居跌倒,外牆磁磚剝落也差點砸傷行人。社區開會討論都更時,一樓住戶質疑為何要拆房,其他住戶則聽聞都更不一定要拆。老林因此滿頭問號。
都市更新的三種處理方式 —— 重建、整建及維護
依《都市更新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都市更新分為三種方式:
- 重建:拆除更新單元原有建築後重新建築。此即最熟悉的「拆掉重蓋」,住戶須搬家且重新分配權利,影響最大。
- 整建:改建、修建建築或充實設備並改進公共設施。不需拆除老屋,而是進行修繕或增設電梯、外牆拉皮、汰換管線。
- 維護:加強土地使用與建築管理、改進公共設施以保持良好狀況,適用於屋況尚可的建築。 簡單來說,重建如搬新家,整建如房屋翻新,維護則是定期保養。
重建、整建或維護三種處理方式可以自由搭配
依都市更新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都可從中選擇兩種以上方式辦理。亦即同一更新單元內可採取不同處理方式,例如屋況良好者採取整建或維護,屋況嚴重者採用重建。
臺北市的整建維護補助高達50%
依都市更新條例第45條第1項,整建或維護費用需由所有權人或管理人自行負擔。為鼓勵改善環境,臺北市政府(1150701版本)提出補助方案:
- 套餐A(冗長審議程序):外牆安全整新、共用部分修繕、增設電梯或結構補強,一般地區補助上限為總工程經費50%(上限1200萬),策略地區再加碼。
- 套餐B(簡化書面審查):增設電梯,一般地區補助上限50%(上限300萬),策略地區或符資格者額度提高。
- 套餐C(簡化書面審查):外牆安全整新、共用部分修繕或結構補強,一般地區補助上限50%(上限1200萬),策略地區或符資格者額度提高。
結論
回到老林的問題,都市更新不一定要拆掉重蓋,視房屋現況,整建或維護也是好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