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價值估算時,比較法的比較價格與市場價格有無重大落差?應注意那些事項?  守護地主權益10-8

勘估標的與比較標的的區域、個別因素調整表比較分析,是比較價格估算的重要依據,應審視各面向的調整率(%)是否合乎邏輯

不動產估價報告中,最常見的當然就是比較法,比較法選擇的比較標的至少有一案例是成交案例,且成交日期距價格日期在一年之內,原則以選取近鄰地區的成交案例,若毋近鄰地區案例,則須在報告中說明理由,面積、容積要盡量相近,不宜用小透天跟大面積開發土地做比較,但如同之前所述,報告中的實際成交案例條件一定不會跟估價標的所有的條件都一樣,所以勢必就彼此之間的條件作調整,調整的項目及調整的百分率會影像到估價標的的試算價格及之後的決定價格,因此要審慎一下估價報告在比較法價格調整的過程是否正確。舉常見須注意的項目說明如下:

交易情況與時間因素(防範行情被吃掉)

這是比較法中最基礎,但也最容易忽略的第一關。例如異常交易的排除與修正: 比較標的若為「親友間交易」、「急買急賣」或「帶有租約/債務之交易」,依法應排除或進行客觀修正。此時需比對實價登錄的「備註欄」。若選了有瑕疵的低價標的卻未作價格補償修正,則估價基準容易失真。又例如價格日期修正率(市場趨勢調整): 比較標的的交易日期,到本案的「估價基準日」之間,房價是否有明顯漲跌?若該區段過去一年房價上漲了 10%,但選用一年前的成交案,卻未在時間因素上調整,將產生價值的差異。應要求對照內政部地政司所公告「都市地區地價指數」或大型房仲的區域住宅價格指數來檢視其合理性。

臨街、面寬與區域因素(商業價值的保衛戰)

這部分對於一樓店面或臨主幹道的地主最為致命。例如臨路寬度與面寬效用:勘估標的(地主房屋)若臨 20 米大馬路且面寬達 6 米,而比較標的只臨 8 米巷道或面寬僅 4 米。估價表中必須在區域因素的「主要道路寬度」與個別因素的「面臨道路寬度」項目給予地主顯著的加成(例如±1%)。若估價師僅給予極微小的調整或沒有調整,可以檢視有無該商圈不同臨路條件的具體租金差異數據來佐證。又例如接近大眾運輸與嫌惡設施:距離捷運站的遠近,以及周邊是否有變電箱、加油站、殯葬設施等。若地主物件離捷運較近,且無嫌惡設施,需確認這些優勢是否具體反映在「區域因素」、「個別因素」的加價調整中。

個別物理因素(建物折舊與土地畸零的判定)

這涉及建物本身的條件與土地的幾何形狀。例如屋齡與建築維護狀況(折舊率):若比較標的屋齡為 25 年,地主屋齡為 40 年,估價師通常調降比較標的價值(例如-2%)。需檢視地主是否近年有進行重大修繕(如外牆拉皮、管線重拉、結構補強),若有,可主張「經濟耐用年數」應予延長,要求調降折舊扣減的比例。

比較標的的面積、容積要盡量相近

不動產估價有一原則:「面積過大,總價高,單價反而較低」。若地主的土地/建物面積遠小於比較標的,因為小坪數物件的市場單價通常較高,須調高比較標的的調整率,否則等同用大坪數的低單價來計算小坪數的價值,對勘估標的的地主極為不利。

結論

實務上在審查估價報告時,重點不是去調整百分率的多寡,而是估價報告(甚或三份估價報告)在某個特定調整項目上,是否有邏輯上的錯誤,或者出現極大的共識落差,或者三份估價報告都低估了某項對地主有利的條件,才是判斷估價報告是否影響地主權益的重點。

粘毅群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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